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4〕80号
权利人廖鹏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59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廖鹏
2024年8月12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4〕80号 权利人廖鹏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大英县不动产权第000593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廖鹏 2024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