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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四川省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编制说明

2024-8-22 10:08|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43| 评论: 0|来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 {"原始ID":"2131bf3216714f0a790f7255adb854b0","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2日","发布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件":[{"Filepath":"/UploadFiles/2024/08/22/0225a000-cd44-4480-a53d-8afee44024e1.xls","Name":"附表: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报表(本级).xls","Filetype":".xls"},{"Filepath":"/UploadFiles/2024/08/22/1b2cf2a1-d0bd-4e2e-96fc-d7af6961c4b8.xlsx","Name":"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本级).xlsx","Filetype":".xlsx"}]}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3.0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7.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2.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25.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95.26%,较上年度增加1.81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1万元,完成预算9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8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级、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和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于2023年纳入独立预、决算。上年度数据为部门总体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度数据为本级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考察学习标准仲裁庭建设情况,迎接省级、市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治欠保支工作督查,全省法治人社示范创建评查组暨法治建设评估,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开展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等工作调研,市社保局。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14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125.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由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级、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和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于2023年纳入独立预、决算。上年度数据为部门总体运行经费,本年度数据为本级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指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术鉴定机构(项):指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财政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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