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4〕90号
权利人杨思兵因保管不善,将大国用(2013)第045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杨思兵
2024年9月20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4〕90号 权利人杨思兵因保管不善,将大国用(2013)第045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杨思兵 2024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