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遂府办发〔2021〕3号),以下人员符合承诺办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大英县医疗保障局基金和价格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25-7825973。
序号 | 承诺人 | 身份证号 | 家庭地址或户籍地址 | 申请办理事项 | 主要承诺内容 |
1 | 熊长生 | 510923********7759 | 大英县玉峰镇河里坊村5组30号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4年4月11日22时许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凤桥村骑电动车下班回家不慎摔伤,无第三方责任人 |
2 | 夏庭贵 | 510921********811X | 大英县象山镇枣子湾村5社006号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4年7月1日5时许,于上海市北区市场骑电动车买菜,因多日下雨经青苔路面不慎摔伤,无第三方责任人 |
3 | 朱琼英 | 510921********8341 | 大英县玉峰镇河里坊村8组29号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4年8月5日,出门逛街不慎被异物扎伤左足第1趾,无第三方责任人 |
4 | 唐东菊 | 510923********2528 | 大英县隆盛镇聂家坝村6组33号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3年12月21日8时许,于上海市徐汇区进木港因路面结冰骑电动车不慎摔伤,无第三方责任人 |
| 贺术群 | 510921********7605 | 成都市青羊区清溪雅筑5栋402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3年12月12日14时许,于北京市通州区,因道路结冰步行时不慎摔伤,无第三方责任人 |
6 | 周润伍 | 510923********5851 | 大英县河边镇栏江村15社21号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3年9月25日20时许,0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骑电瓶车出门买东西,由于下雨路滑不慎摔伤,无第三方责任人 |
| 张秀英 | 510921********7187 | 大英蓬莱镇荣华村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2023年9月27日14时许,于浙江省义乌市北云街道家中不慎摔伤,无第三方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