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网络订餐安全管理、降低网络订餐安全风险,2017年4月21日,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落实网络订餐主体责任暨入网餐饮单位培训约谈会。
会上,首先组织学习了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实施意见》;其次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负责人对其经营状况及下一步工作进行发言;然后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最后分别对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负责人及入网餐饮单位分别进行约谈。
约谈会上,县食药监局食品总监谢宏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必须做到经营主体合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所有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地现场核查,严把资质准入关口,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一律不得入网销售;要在网络页面公开经营单位许可信息、量化分级等级、投诉举报电话、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等。入网餐饮单位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食品加工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
县食药监局下一步将加大对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及入网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将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我县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餐安全和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