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县民政局
咨询电话:7829618
1.救助对象:
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城乡精神病人;城乡高龄老人;城市低收入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的六十年代下放精简职工及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乡重点优抚人员;其他患重大疾病,家庭承担医疗费用有较大困难的农村人员。
2.救助程序:
(1)本人申请,并提交:①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低保证及其他证明;②农合报销清单、发票及出入院证病情诊断书和其他相关资料;③填写《大英县医疗救助申请表》。
(2)镇乡(社区管委会)社事办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上报民政局;
(3)民政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发放救助金。
3.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
(1)不能提供有效医疗费用凭证和治疗相关资料;
(2)打架斗殴、交通肇事、吸毒、自杀、自残、酗酒和赌博等引发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
(3)未按农合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实施诊治的;
(4)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
(5)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