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窗口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办法》的 通知 各股室、各窗口单位: 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修订后的《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窗口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7年1月20日 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印 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窗口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窗口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以100分为基础分,实行加扣分制,每人最终得分为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励挂钩。在政务中心上班半年以上或考核时在政务中心上班的工作人员方纳入考核范围。 第二条 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上下班必须打卡,窗口工作人员无故不打卡的,每次扣1.5分;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1分;脱岗每人每次扣1.5分;无故旷工每人每次扣2分。 第三条严格执行去向留言制。因公外出的,必须由本人填写去向留言,且需明确具体离岗时间和去向,同时告知值班人员,回到岗位后及时向中心值班人员销假,离岗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需向中心值班领导请假。违反规定的每次1分;由此引起群众有效投诉的每次扣5分。 第四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原则上应不影响窗口工作,窗口首席代表应及时确定人员接手请假人员工作,不能作窗口内部调节的,应由原单位派人顶岗,因工作人员请假影响工作而引起有效投诉的,每次扣5分。因审批业务需要进行勘察、验收、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及因正常公休假等因公原因请假的,由原单位分管领导在回执单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予中心值班人员。每人每月因私事请假超过2天的,每增加1天扣1分,未注明因公请假的一律视为因私事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脱岗。请假半天以内的须经窗口首席代表签字并报中心值班领导同意;请假一天及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报中心值班领导同意,请假两天及以上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报中心值班领导同意。事后请假一律作无故旷工处理。每季中心将把请假情况通报回原单位。 第五条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作证。如违反规定的每次扣1分。 第六条工作时间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或制服。违反规定的每次扣1分。 第七条 工作时间玩手机打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上淘宝网,每次扣5分。吃零食、打瞌睡、串岗聚集闲谈、抽烟、翻越柜台、桌面不清洁等,每次扣3分。 第八条 对待办事群众应和颜悦色、耐心细致。因服务态度差引起有效投诉的,每次扣5分。 第九条 严格执行首席代表负责制。窗口首席代表应负责管理各自窗口工作人员,保证窗口工作的正常开展,因窗口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受到处罚的,窗口首席代表每次相应扣2分。 第十条 严格电脑设备管理。私自改动IP、电源及网络连接、设备位置和用途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私自安装路由器、无线WiFi的,每次扣3分。 第十一条使用统一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将办件情况准确及时录入行政审批系统。每月办件录入情况为零的,每月扣2分。 第十二条被县有关部门或县级新闻媒体明察暗访曝光的,每人次扣10分; 被市有关部门或市级新闻媒体明察暗访曝光的,每人次扣20分; 被省有关部门或省级新闻媒体明察暗访曝光的,每人次扣50分。 第十三条严格完成中心年度信息报送任务。未完成任务的窗口单位每人次扣8分。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窗口工作人员可以加分: 1、设“委屈奖”。被服务对象误解甚至受到辱骂等委屈时,为切实维护窗口形象而不与之争吵,经查证属实的,每人次加2分。 2、因服务优质、高效,服务对象主动赠送锦旗的,每面锦旗每人次加1分。 3、受“中心”奖励和通报表扬的每人次加2分,受市级部门或上级行业部门及新闻媒体表扬的,市级每人次加5分,省级每人次加10分,国家级每人次加20分; 4、撰写与“中心”业务有关的信息,超出任务数量每多1篇加2分;被县级刊物采用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篇次加3分;市级每篇次加5分;省级每篇次加10分; 5、每月考勤全勤、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加1分; 6、被评为优秀窗口的窗口工作人员每人次加2分;被评为优质服务明星、优秀共产党员、共产党员优质服务示范岗的,每人次加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