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办事指南 |
办理部门 | 大英县工商质监局 |
责任科室 | 大英县工商质监局行政许可股 |
设定依据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
申请条件 | 冠四川(省)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的企业注册资本应达到100万元。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复印或打印在A4规格纸上。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窗口办理。 2、符合条件的,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相关表格 | 见下方附件下载 |
办理形式 | 现场办理 |
办理地点 | 大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窗口 |
法定期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咨询电话 | 0825-7824630 |
投诉电话 | 0825-7820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