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居住证指南 |
办理部门 | 公安局 |
责任科室 | 各派出所 |
设定依据 |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
申请条件 |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采集居住信息满半年。 |
事项收费 | 不收费 |
办理材料 | 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居住人员)或者本地购房合同、房产证,居住地就业人员必须提供单位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
办理流程 | 当面申请 |
相关表格 | 无 |
办理形式 | 现场办理 |
办理地点 |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
法定期限 | 当日办结 |
办理时间 | 当日办结 |
咨询电话 | 08257821525 |
投诉电话 | 08257823678 |
注:如办事指南列出相关表格及附件,此处应上传相关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