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今年以来,大英县食药监局按照《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乡镇(社区、园区)和县级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
一是规范责任清单,强化岗位职责。根据岗位特点和分管领域,分层分类制定党组书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股室队所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逐项细化工作措施。党组书记亲自审核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审核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并“签字背书”,层层锁定责任内容,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履责到位。充分利用会议记录、工作笔记、检查记录等载体,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全程记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坚持履责留痕、存档备查,作为履职尽责、责任倒查的重要依据。党组书记每半年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股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全方位监管,确保履责到位。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局党组对履责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度考评不达标个人和股室的,党组书记将进行约谈和诫勉,并作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用严格问责倒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