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宗教活动中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饮食安全,7月21日,县委常委、副县长杨仕勇带领县食药监局、县民宗局、县住建局、乡镇食安办等单位负责人,先后深入蓬莱镇南泉寺、玉峰镇玉印寺、象山镇富乐寺开展安全联合检查。
检查过程中,杨仕勇针对寺庙食品安全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自身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监管取得实效。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保障措施。要根据实际监管的重点环节风险点,拟定执法重点,严惩重处,落实保障措施,及时分析处置化解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共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利用宗教活动期间人群集中的特点,运用多种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加强从业人员法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责任意识。引入社会监督。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表》公示,正确对待和积极引导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引导行业自律。进一步创新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强化行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共治,促进宗教活动规范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宗教活动场所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汇报。监管部门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求做到迅速响应,认真查处,及时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