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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复函

2014-8-7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4|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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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交函〔2014〕28号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复函

 

李涪宁、杨期语、漆明俊、苏秀琼、尚永才、钱基辉、王涛、熊琳、李波、马荣中、刘书才代表:

你们在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以人为本,加大通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的建议》(第8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通村公路设置错车道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0号)等文件要求,通村公路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特别困难路段不低于3.5米,单车道应设置错车道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行车安全。同时规定在镇(乡)人民政府的协调组织下,通村公路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

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自行组织修建,其中纳入“十一五”农村公路规划的,由县人民政府按10万元每公里补贴建设费用,不足部分采取“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民主决策方式,由村民自筹和社会捐筹解决。

镇(乡)人民政府应按照每公里设置4个错车道的要求,督促村民委员会建设错车道。县人民政府将责成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业务指导。

二、通村公路管理和安保设施建设问题

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村道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人民政府也由此出台了《大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职责:

1.通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村民委员会以“一事一议”的方式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道的养护与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定额补助,县人民政府对村道每公里每年补助500元,主要用于公路水毁、滑坡处治、恢复路基缺口、必要的安保设施及日常小修保养。

2.安全管理和安保设施的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单位要对管养线路进行危险路段调查登记,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乡道由镇(乡)人民政府筹资解决,村道由村民委员会筹资解决(安保设施主要有标志警示牌、标线、示警桩、示警防护墩、连续式钢筋混凝土护栏、钢护栏、挡土墙、反光镜及强制减速设施等)。

3.县人民政府将责成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专项资金,补助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

 

 

大英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4月2日

 

 

(联系人:陈福生     联系电话:13882573161)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信息调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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