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改函〔2014〕33号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许六星、王官德、陈明武、贺慧等四位代表:
你们在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切实解决智水乡场镇污水问题》(第6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指示,我局于2013年10月与四川康达环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一起编制了《大英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总体规划》。规划本着“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尽快实施”的方针,对全县11个镇乡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统一规划,并在省发展和改革委的指导下,明确了建设时间段,先建设象山镇、河边镇、隆盛镇、回马镇等饮用水源地场镇人口较多、城镇化进程较快的镇乡,然后建设通仙乡、智水乡等
较偏远的镇乡,逐步实现全县所有镇乡污水处理工程全覆盖。
今年我们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全力推动象山镇污水处理工程竣工投用,力争河边镇、回马镇污水处理工程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智水乡由于场镇人口数量及城镇化进程等原因,今明两年暂不纳入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计划,请各位代表理解和支持。
此函。
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3月20日
抄送:县人大提案委,县政府办信息调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