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本着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传承饮食文化、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多重目的颁布实施。大英县食药监局严格遵守“宽进”“严管”的原则,宣传贯彻《条例》。
一是氛围营造,实现宣传培训全覆盖。邀请省市食药监局专家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协管员、“三小”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10余次,印发学习手册2000余本。充分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分别在局门户网站、食药安全微信平台、微博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客户端开展“三小条例”宣传20余次。在沿街重点地段组织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张贴宣传画40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次。通过全方位的宣传讲解,实现《条例》普及全覆盖。二是明确职责,推动备案登记速执行。县食安办召集各乡镇政府(社区管委会)及食药监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等部门专题研讨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明确食药监局的监管责任,乡镇政府(社区管委会)协助“三小”管理及小摊贩登记的责任,“三小”经营户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三小”经营场地提供者的监督责任等。通过前期摸排,全县共有符合“三小”备案条件的1163家。目前已备案小作坊66家,小经营店632家,已登记小摊贩125家,备案率超60%,年底将完成90%的备案管理。三是转变观念,落实监督检查保安全。《条例》对“三小”生产经营户准入采取“宽进”原则,即要求食药监管部门“弱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县食药监局在发放备案证时一并发放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要点告知书;严格执行备案登记日起30日内首次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小作坊对生产的首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每年其生产的食品检验不少于1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抽检覆盖“三小”经营户;按照年度日常巡查计划,开展“三小”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进行重点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消除监管盲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