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7年遂宁市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遂环函〔2017〕121号)及《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我站对县境内国、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放企业、一般性企业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现将监测结果报告如下:
一、根据《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和《2016年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要求,2017年大英县国控废水1家、国控污水处理厂1家、国控重金属企业1家、省控废水2家,共计5家。因停产、不具备监测条件等原因,实测3家,监测实际达标率为100%。
二、实测的14家一般性企业达标率为100%。(循环用水按达标统计)
附表:2017年第二季度监督性监测企业名单及监测情况
附表
2017年第二季度监督性监测企业名单及监测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