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大天府函〔2014〕64号
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复函
漆长伟委员:
你在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乡镇公共设施不完善,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第5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镇现有公厕2处,一处位于交通上街客运站内,另一处位于天保小学对面原老市场内,逢场天老百姓使用稍显紧张,确有不便。经研究,镇政府决定在现有公厕制作醒目的标识,同时与天保商业步行街和天保苑楼盘开发商协商,在这两个楼盘内各规划了一个公厕,以方便群众。
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0日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13982503939 )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信息调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