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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2014-8-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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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社函〔2014139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陈长全、罗卫、任乐洲、王永红、杨勋武、鲁艳、罗桂兰代表:

你们在县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的建议》(第67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所反映的07年开展医疗保险工作以来,基本解决了广大农村群众治病难的问题,但在实施的具体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报账渠道不畅通,主要表现在门诊费用报销上,村医生觉得手续麻烦不愿报销门诊费用,镇医院上半年不开展门诊报销,在下半年报账过程中时常出现网络不畅。建议1、要加强村赤脚医生的监管,纳入医疗保险统一考核管理。2、设立门诊账户个人专户,本着不损伤参保人的个人利益,实行个人账户逐年累计叠加。3、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推进医务公开,对影响报账不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的问题及意见,对此,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要加强村赤脚医生的监管,纳入医疗保险统一考核管理问题:乡村医生实行在有取得执业资格后,由本人申请、村委员同意、乡镇卫生院确认、卫生局根据有关规定批准、报人社局后纳入定点,其乡村医生考核、管理由卫生系统负责,已超出我局职能职责权限,敬请各位代表理解。

二是报账渠道不畅通问题。本县在2012年开通新农合村级信息平台,要求各乡镇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次参合农民信息录入工作,在次年完成信息录入即可开通门诊药费报销工作。由于各乡镇完成参合农民信息录入时间不一致,最迟在4月底前均开通了门诊药费报销工作。乡村医生觉得手续麻烦不愿报销门诊费用主要是个别乡村医生不愿垫付老百姓报销的医药费用,想收现金造成。

三是设立门诊账户个人专户,本着不损伤参保人的个人利益,实行个人账户逐年累计叠加问题:根据中、省、市规定,要求门诊费用当年有效,不转接下年使用。但我们今年正在向市局申请当年未用完门诊费用转接下年使用事项,如批准,则执行。

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推进医务公开,对影响报账不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问题:我县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设立了稽查股和住院代表制度,对医疗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医保政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医务公开是开展新农合以来一致均在执行的政策,规定要求公示到村,但执行不到位,我们将监督并落到实处。

谢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敬请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8日

(联系人:付平     联系电话:0825-7825920)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县政府办信息调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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