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4〕112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
复 函
县政协城经委:
你委在县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县城区人行道黄桷树移植的建议》(第48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10余名县人大代表在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对〈栽植榕树,打造旅游城〉议案》(第67号建议)的建议,交由县政府办理落实。
为认真落实好建议,我县坚持高规格、高起点、高标准实施城市绿化建设。近年来,先后实施了小溪河、花园干道、政府广场、中海大道、高速出入口、“三馆两中心”景观提升工程。新栽植行道树、景观带树木8000余株,补栽各类花灌木40万余株,草坪20000余平方米。新增公园绿地面积9.3万平方米,新增道路绿化面积5.5万平方米,新增附属绿地面积16.1万平方米。绿地率31.39%,绿化覆盖率35.5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12平方米。
二、办理情况
实践证明,黄桷树生长迅速、根系发达,在城区部分街道栽植将对城市人行道造成损坏,破坏强电、弱电等管线设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为消除安全隐患,减少黄桷树对市政设施的损坏,2013年12月以来,我县结合城市道路改造,对环城路、卓筒大道、花园干道、蓬乐路的行道树(含黄桷树、小叶榕等)进行移植,分别移植在县文化产业园区、白鹤公园、大英中学、天星幼儿园等14个地方,共计1550株,没有出现丢弃的情况。
三、下步打算
今后,在新建街道的树种选择上不再考虑黄桷树,只在大型绿地中使用黄桷树。同时,在对街道人行景观树的选择上,将加强对树种品质的把关,逐步更换一批不适应本地生长的树种,提高县城绿化树品质。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联系人:廖晓树;联系电话:13882553277)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