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管委函〔2014〕12号
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县四届三次人大代表第46号建议的复函
徐小云代表:
你在县四届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实施园区标识升级改造的建议》(第46号建议意见)已收悉。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园区形象建设,与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策划,提出了园区标识升级改造的初步计划。就此项建议函复如下:
一是拟委托设计单位对园区的标识标牌进行规划,按照石化、盐化,纺织、机械电子等园区不同特色,进行科学规划,并计划委托给广告商家承包经营。二是对影响园区及企业形象的不雅标识进行了清理拆除;三是已委托专业人员深入具体企业单位,挖掘企业文化精神,精心策划制作企业标识。
十分感谢您对大英工业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