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关于我镇大学生村官胡强同志辞职的函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有我镇大学生村官胡强,2016年7月通过全省大学生村官选聘,考到我镇金灵村担任村支部副书记。根据中共蓬溪县委组织部、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刘萍等40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蓬人社发〔2017〕194号)文件精神,胡强同志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被录用为蓬溪县林业局公务员。经本人申请,镇党委、政府同意胡强同志辞去大学生村官职务。 特此函达。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 河边镇党政办公室2017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