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国税局在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强税收优惠的后续管理,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事项监督检查,把好后续管理关,减少税收执法风险,保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该局按照相关规定,每年对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进行评估审核,重点审查企业是否按照相应减免税文件报送备案资料、享受减免税产品或事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账务处理是否规范、退税手续是否齐备,判定企业是否存在违规享受减免税情况。在2017年评估过程中发现个别企业在会计核算中未对享受税收优惠的货物进行独立核算,责令该企业退回2016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税款48万余元,并补缴滞纳金4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