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大英县森林公安局办结一起在大英县回马镇农林村发生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经查:任某于2017年10月以来,将本人管理的涪发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砂石堆放在回马镇农林村6社“滴水崖”外的空坝上,并不断向周边扩展,造成周边树木被损毁,原有植被被砂石覆盖,林地用途被改变。直至2017年12月15日被大英县林业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任某占用的林地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经实地测量,被擅自改变林地面积为0.22亩,林种为一般用材林。
大英县森林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任某作出了罚款1497.3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