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部署,按照《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
发 <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大脱贫办发〔2017〕12号)要求,县国
土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2016年度、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宅基地复垦及生态修复开展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
项通如下:
一、验收时间
从2018年2月8日开始。
二、验收程序
(一)镇乡自验。拆旧复垦工程全部竣工后,由镇乡组织自验。镇乡自验合格的,完善相关资料(包括“一协议
两照片”,即拆旧复垦协议,拆旧前、复垦后照片),并以镇乡为单位向县拆旧复垦领导验收小组书面申报验收。
(二)县级验收。收到镇乡验收请示后,县拆旧复垦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
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开展县级验收,并填写《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自验/验收表》(附件
1),实地核查户数不少于镇乡验收总户数的30%。县级验收合格的,各镇乡按程序申请拨付拆旧复垦工作资金;验
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县级二次验收依然不合格的,严肃问责。
三、验收分组
第一组
验收单位: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
验收对象:蓬莱镇、金元镇
联系人:吕 鸣(电话:18011175353)
第二组
验收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验收对象:隆盛镇、回马镇、智水乡
联系人:罗铃钞(电话:18011175837)
第三组
验收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水务局
验收对象:河边镇、卓筒井镇、通仙乡
联系人:王 俊(电话:18011175386)
第四组
验收单位:县国土局、县林业局
验收对象:天保镇、象山镇、玉峰镇
联系人:赵冬梅(电话:18011175220)
四、车辆安排
督查使用车辆分别由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扶贫移民局负责。
五、验收要求
严格按照《大英县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拆旧复垦及生态修复实施方案(试行)》开展验收工作。各镇乡要认真组织
自验,根据自身建设实际,客观准确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各验收组要认真开展县级验收,并于验收结束2个工作日
内将验收表格(附件1)报送县国土局汇总(联系人:吕鸣,电话18011175353,地址县国土局503室)。
大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