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环函〔2018〕36号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大英县夏团路安乐桥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英县公路管理所:
你单位报送的《大英县夏团路安乐桥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组织专家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建于大英县象山镇,主要改建桥梁全长41.08米,桥跨2*20米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桥梁宽度10.6米,配套相关辅助、环保、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350.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3万元。
二、项目经专家组出具《大英县公路管理所大英县夏团路安乐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组函审意见》,指出《报告表》编制目的明确,依据较充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环境情况调查介绍与分析清晰,工程分析注意项目环境问题特点及环评要求,环评结论可信。项目经县发改局出具《关于大英县夏团路安乐桥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许可〔2017〕98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为改建工程,不新增用地,经县国土局出具《关于夏团路K31+376m安乐桥改建工程不出具用地预审的说明》和县规划局出具《关于办理夏团路K31+376m安乐桥改建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复函》,符合用地建设。
三、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务必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工程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内部环保机构、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工程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和建设,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中。
(二)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既有设施收集处理,弃渣送渣场堆存,建筑垃圾送当地建筑垃圾堆场堆存;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打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三)运营期,在沿线居民区等敏感点周围设置减速、禁鸣标志;严禁泄露和超载的运输车上路,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及其他危险品的运输管理;在桥面两侧设置防撞墩,规范建设桥面径流和事故废水收集、排水及处理系统,制定完善项目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安全。
四、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大英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14日
2018年3月14日
抄送:大英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