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15时许,大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县12345热线办电话,称有群众发现一只猴子,请救助。接报后,民警庚及赶赴现场核实处理。
据初步鉴定,救获的猴子为猕猴,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县林业局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救治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后,确定其健康状况良好,但考虑其不适合放生,遂联系了具有饲养条件的射洪县野生动物园将其寄养。
3月14日,已将猴子成功移交。
近年来,随着大英县森林公安局不断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和打击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增强,电话报警、自觉救助野生动物的事迹蔚然成风。去年至今,共成功救助野生动物猫头鹰1只,灰鹭1只,猴子1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