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化项目建设经费时,按照该办法进行申报审批备案,不符合共建共享要求、不按要求建设、不落实备案制度的,相关部门不予审批、不拨付经费。
(三)持续开展政务信息系统审计。10月底前,由县审计局牵头,县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充分运用2017年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专项审计结果,分批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回头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数据资源共享交换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全面摸清县级政务信息系统最新底数及整合共享绩效。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