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我路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桂竹公路民主段大英国志双语学校处左侧公路用地范围内有人种植玉米等农作物。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为有效制止这一违法现象,我队执法人员立即深入到附近村委、村民家中,向村民仔细宣讲解法律、法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非法种植的危害性。并责令违法当事人自行清除种植物。
5月8日我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此路段时发现当事人并未进行整改,为保证能够顺利清除违规作物,立即联系了隆盛镇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隆盛派出所,在镇政府与辖区派出所的配合下,我执法人员对该公路用地内非法种植的玉米等作物进行了清除。
下一步,我队将对辖区内非法种植物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和清理工作,依法维护公路路产、路权,确保公路的安全与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