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大力推进档案法制建设,加大依法治档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县档案局决定成立检查组对全县部分单位的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及业务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4月—2018年10月
二、检查内容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把档案工作纳入本乡
镇、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档案工作经费是否落实到位。
2.档案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齐,能否保证档案工作业务正常开展;档案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档案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登记统计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到期档案是否依法移交进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和档案室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4、归档文件整理质量情况。
5、是否有违反《档案法》的案件发生。
三、检查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档案业务执法检查工作不仅是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的有效手段,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治档的重要形式,同时又是促进各单位依法建档管档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推动我县档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定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对照检查内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3.突出重点,保证质量。检查组在全面检查档案法规、条例执行情况的同时,重点检查2017年档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未完成2017年度归档文件整理任务的乡镇、部门单位要抓紧时间,按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必须交档案机构、档案人员整理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