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建设局监察大队和质监站对县城区在建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降尘处理,监察队要求建设工地砂石、裸土完全覆盖,雾炮、喷淋、冲洗等设施齐全,让工地扬尘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