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油条,馒头,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品共95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率为6.3%,样品信息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