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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022年保持在40平方米以上

2018-11-26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6| 评论: 0|来自: 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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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预期性”目标

2018-2022年,全省城镇新增商品住房供应面积3亿-4亿平方米

到2020年,完成集中成片的棚户区改造,到2022年通过租、购、补、改等方式满足约38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

到202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持在40平方米以上

到2022年,全省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0%

到2022年,新建住宅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比例成都达100%,其他市(州)达50%

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四川省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市场和稳定的住房保障“两个体系”,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全面实现住有所居。

《规划》提出一大“约束性”目标,即到2022年,公租房保障覆盖到城镇常住人口家庭5%以上。《规划》同时提出五大“预期性”目标,即2018-2022年,全省城镇新增商品住房供应面积3亿-4亿平方米;到2020年,完成集中成片的棚户区改造,到2022年通过租、购、补、改等方式满足约38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到202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持在40平方米以上;到2022年,全省物业管理覆盖率达70%;到2022年,新建住宅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比例成都达100%,其他市(州)达50%。

为实现目标,《规划》提出以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发展公租房。明确以城市为单位,建立保障性住房房源和保障对象两张清单,优化配租型公租房和配售型共有产权住房两类配置,健全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保障对象的进退审核监管机制,力争到2020年,各市(州)完成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建立租赁补贴标准随市场租金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赁解决居住问题。

《规划》还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当放宽公租房在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等方面准入条件,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实现应保尽保。采取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目前,我省已筹集各类公租房(含廉租住房)67.34万套,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52.82万套,累计101.3万户家庭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累计11万户农民工家庭享受政府提供的公租房保障。2018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6.6万户。(记者  罗之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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