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更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自2015年2月1日起,在全省统一停止收费许可证办理。
文件强调,在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的同时,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收费单位行为的监管,督促其建立健全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示制度,并要求他们动态调整,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对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