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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一号文件解读之四:放活土地经营权

2018-12-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3| 评论: 0|来自: 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    

摘要: 四川省委一号文件解读之四:放活土地经营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新时期我省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即“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省委农工委副主任杨秀彬解读,首先,在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形式上有新突破。落实“三权分置”,重点在放活土地经营权。明确提出了在确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土...

                          四川省委一号文件解读之四:放活土地经营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新时期我省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即“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省委农工委副主任杨秀彬解读,首先,在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形式上有新突破。落实“三权分置”,重点在放活土地经营权。明确提出了在确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土地股份合作成为土地规模经营的主流模式,探索发展稳定农户承包权、经营权股份化的家庭联产承包股权制;推广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有新突破。提出要推动制定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办法;要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模式,支持和鼓励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农村服务业、物业经济、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的村级集体经济,有计划逐步消除“空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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