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责任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把安全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到具体责任人,实现安全监管责任细化,确保监管责任“全覆盖”。
二是落实排查关,加强隐患源头管控。完善危化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矿商贸、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对“两重点一重大”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隐患台账并督促安全责任人限期整改,筑牢源头监管防线。
三是落实治理关,实现隐患共管格局。对检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类整治,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由属地镇乡、园区跟踪督改各类安全隐患,县安监局定期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