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搜索
大英新闻 首页 动态 工作动态 查看内容

大英县森林公安局办结回马镇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2019-1-28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9| 评论: 0|来自: 县林业局    

摘要: {"原始ID":"7a1b94bb3a574b9fbca0375b802bfd3d","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8日","发布者":"县林业局     ","附件":[]}

1月25日,大英县森林公安局办结回马镇一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蓬溪县远通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于2018年12月上旬开始自行利用工程机械对位于大英县回马镇文武村3社“糖厂地”的林地进行开挖作业,造成原有林地植被被破坏。经鉴定,改变林地面积达1.74亩,合1158平方米,林种为一般用材林。

蓬溪县远通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已给予蓬溪县远通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行政处罚:限其于2019年12月30日前恢复林地原状,并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17370元(大写:壹万柒仟叁佰柒拾元整)的罚款。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