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是否按照安全施工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管理和生产,高处作业、临边作业、临时用电、施工机具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安全人员及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施工围墙(围挡、围栏)是否牢固可靠等。要督促施工单位和个人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强化安全保障能力。
(二)严查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重点排查整治镇所有建设项目(含扶贫、学校、水利、农业、安置房、重点项目等)以及规划区内的建房和农村公共建筑、农村住房限额以上工程(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跨度6米及以上)是否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手续,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限额以下农户自建房是否报批,是否纳入安全巡查和技术帮扶,建筑工匠是否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
(三)严查新建项目、新建农房选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农村聚居点、农村住房宅基地和在建项目工程选址是否安全,是否做到“三避让”(安全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和行洪泄洪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