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简化生育证件办理程序
近日,省卫计委发布改革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范围内简化生育证件办理程序。3月20日,记者从县卫计局获悉,大英县从即日起将严格依照简化生育证件办理程序,缩短办证时间,提高办证效率。
此次简化办理流程实行“三简化”程序。简化《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夫妻双方初育需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实行声明领取,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简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程序。持有生育服务证、子女未满2周岁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再需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简化《生育证》审批程序。对申请人情况清楚的,乡(镇)、街道计生机构不再作调查笔录。取消审批中的公示程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审批结果,用文件方式告知乡(镇)、街道,对批准对象直接签发《生育证》,并通过网络、邮寄、直接发放等方式发(送)给申请人。《生育证》不规定有效年度,批准对象生育后自动失效。
县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简化生育证件办理程序,重在实行婚育证明责任倒置。即由计划生育证件受理机关主动核查申请人婚育信息,对户籍一直在本地的或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通过基层工作网络能够核实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书面证明材料。需要核实婚育情况的,由工作人员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查询不到或对查询到的信息存疑的,向相关地区请求协查。协查地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回复受理地,不再由申请人自己跑路办理相关证明。受理地超过5个工作日未收到协查回复的,即通知申请人承诺办理。
此次简化流程在创新办证方式上还实施“二推一探”原则。推行承诺办证。对因多种原因或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法定或齐全的证明材料的,受理机关经多方核查也无法确定其婚育情况的,由夫妻双方对婚育情况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也可以办理。推行委托办理。如果申请人确实有特殊情况或实际困难的,无法亲自申请,领取申办计划生育证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探索代理服务。探索代理服务制度,申请人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后,由村(居)工作人员代为领取、申办计划生育相关证件,送证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