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到群众来电,反映金元镇天全山村刘某拖欠其工资3000元,2017年1月27日写下的欠条为证。
1月21日下午,效能办赓即组织县效能专员于开海及热线办同志于到金元镇进行查实。会同金元镇相关同事展开调查,经核实,天全山村刘某拖欠工资情况属实,有欠条和证人。欠款事由为2015年天保镇商业街开发工程,刘某承包劳务,完工后,施工方欠刘某劳务费用共计10余万元。针对此状,刘某称拿到劳务费用后,将及时支付来电人木工人工费3000元,当时写下欠条为据。
根据“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精神,刘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对本应支付款项久拖不决,金元镇党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刘某及时委托金元镇综治办主任将3000元人民币转交给来电人。2019年1月23日,金元镇综治办主任将3000元转交给来电人。来电人说:“虽然钱不多,但这是我辛苦钱,等了两年将钱拿到手,非常感谢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