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大队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机构执业管理、医疗废物及废水管理、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传染病防治和预防接种、精麻药品管理、医疗文书质量、放射诊疗、母婴保健、临床用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等。
大队于3月1日至4月12日完成对全县22家综合医院的监督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70余人次,车22台次,本次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相结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下达卫了生监督意见书22份,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活动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增强了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提升了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