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时间 |
20190423 |
反映内容 |
地址:大英县蓬莱镇吊脚楼村 事件:4月23日先生致电反映,其母亲有购买新农保,2016年11月去世,村上告知因其母亲死亡时间上报有误导致其母亲多领了1800元钱的退休金,现在村上要求退回,先生表示不合理。 诉求: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其母亲个人账户资金是否还有剩余。 备注:座席已回电解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缴费,政府再增加2元基础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
办理情况 |
经人社局核实,来电人的母亲,村协办员上报此人2016年1月死亡,此人养老金已发放到2017年5月。根据川人社办发〔2014〕193号文件规定,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被冒领的养老金应按照规定予以追回。故女士死亡后家属冒领的养老金应追回。来电人告知母亲登记的死亡时间有误,来电人需缴纳母亲的死亡证明来更改死亡时间。人社局工作人员2019年4月25日15:00分已回复来电人。 |
满意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