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大不动产公告[2019]8号
继承人蔡玉琴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久春位于蓬莱镇交通下街56号棉花加工纺织厂48幢1 号住房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90日,如逾期未产生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蔡玉琴名下。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大国用(1999)字第02580号、大英房权证大英全系字第331号 |
李久春 |
蔡玉琴 |
土地 房屋 |
蓬莱镇交通下街56号棉花加工纺织厂48幢1 号住房 |
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雷宇飞
联系电话:0825-7875058
地址:大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31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