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爱卫办《关于2019年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爱卫办函〔2019〕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接受省爱卫办组织的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我局特成立爱国卫生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长:徐 琳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 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昌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 平 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李玲玲 办公室副主任 邓钰川 保障和指导股股长 陈远军 基金和价格管理股股长 蒋枝琼 待遇支付股股长 胥 波 审核股股长 吴 涛 稽查股股长 侯丽娟 综合业务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昌军副局长具体牵头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综合协调及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