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民政系统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英县民政局 2019年8月19日 民政系统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抓住要点、核心要素,着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完善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制度,逐步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民政系统安全稳定。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使全县民政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主体责任、岗位责任和日常安全检查得到进一步明确;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漏洞缺陷得到有效管控,千方百计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各镇乡敬老院,各民办养老机构,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调查摸底。9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编制制定工作。试点机构先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编制工作。9月25日前,各镇乡敬老院,各民办养老机构报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报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 (二)具体编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各镇乡敬老院,各民办养老机构,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根据摸底情况,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结合先期开展试点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具体编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根据清单制编制的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开展查漏补缺,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民政养老服务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等编制制定工作。各镇乡敬老院,各民办养老机构,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本辖区和本单位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报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民政系统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具体负责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全面开展工作。各镇乡敬老院,各民办养老机构,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迅速启动清单制管理工作,搞好调查摸底,主要负责人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逐项细化本辖区、本单位清单制管理试点工作。 (三)及时报送情况。从9月起,每月2日前报送试点机构上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对策措施等) (联系人:邓楚枫,联系电话:7801655,联系邮箱:5254109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