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5〕88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城区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运输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大英县城区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运输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大英县城区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
运输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建筑渣土(砂石)等散装物体运输车辆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止运输过程中建筑渣土(砂石)等散装物体泄漏、抛撒污染道路和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大英县城区实施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运输管理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实施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运输管理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和督查通报,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
对在县城区进行建筑渣土(砂石)等散装物体运输的货运车辆按要求进行密闭化改装,禁止未改装的货运车辆在县城区运输建筑渣土(砂石)等散装物体;开展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相关企业、业主和车辆驾驶人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运输建筑渣土(砂石)等散装物体的货运车辆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及职责分工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7月1日至7月10日)。对县城区拟建在建工地、施工单位及运输建筑渣土(砂石)等散装物体的货运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明确需要在县城区从事运输建筑渣土(砂石)等散装物体的单位、货运车辆基本情况;对自愿按照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密闭化改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核,建立基础台帐。(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县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制定改装方案阶段(2015年7月1日至7月20日)。制定运输散装物体车辆密闭化改装标准、确定改装企业、明确改装费用标准和承担主体等,报领导小组审定。(牵头部门:县执法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三)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出台《关于对县城区运输建筑渣土(砂石)等散装物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管理的通告》,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牵头部门:县执法局;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文广局)。
(四)实施改装阶段(2015年8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对自愿按要求改装的车辆进行密闭化改装,对已改装的车辆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核发相关牌证和车辆入城证。(牵头部门:县执法局;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工商质监局、县住建局)。
(五)综合治理阶段(2015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
1.开展联合执法。从公安交警、城管、住建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施工工地、建筑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的监管。对未按规定进行密闭改装从事渣土和砂石运输的车辆予以查处。(牵头部门:县执法局;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建设建筑渣土消纳场。按照科学布设、集中消纳、规范管理的原则,完善已有建筑渣土(砂石)消纳场,规划新增建筑渣土(砂石)消纳场点,研究制定配套管理制度。(牵头部门:县规划局;责任部门:县国土局、县执法局、县住建局、蓬莱镇)。
3.建立健全建筑渣土(砂石)处置核查制度。督促施工建筑企业将县城区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运输纳入日常规范管理,建立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运输管理制度、车辆源头冲洗制度,从源头加强管理。(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部门: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切实将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配合。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县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运输管理领导小组与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题研究,拿出具体改装方案,并及时报批,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开、公正、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激化矛盾等事件发生,要提前做好稳定工作预案,切实做好工作中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和社会矛盾化解等工作。
附件:大英县城区实施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运输管理领导小组
附件
大英县城区实施建筑渣土(砂石)密闭化
运输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申长兴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唐建军 县应急办主任
彭述武 县执法局局长
李前霈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蓬莱镇人民政府、县城东管委会、县城西社区管委会、县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县郪江新城管委会、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执法局、县财政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文广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执法局,由彭述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