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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生态创建目标任务的通知

2015-7-15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47| 评论: 0|来自: 县政府办    

摘要: {"原始ID":"dfa9fe44625841e6b9666898adf3b850","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发布者":"县政府办    ","附件":[]}

大府办函〔201578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5年度生态创建目标任务的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根据《遂宁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生态细胞创建目标任务的通知》(遂宁市生态办20151)要求,经县政府四届19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我县生态文明建设2015年度生态创建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一、国家级生态乡镇

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分别为蓬莱镇、天保镇

责任单位:蓬莱镇、天保镇

二、省级生态乡镇

创建省级生态乡镇3个,分别为隆盛镇、金元乡、通仙乡

责任单位:隆盛镇、金元乡、通仙乡

三、市级生态村、生态家园

创建市级生态村51个,其中,隆盛镇30个,金元乡14个,通仙乡7个。创建生态家园100户,其中,隆盛镇50户,金元乡25户,通仙乡25户。

责任单位:隆盛镇、金元乡、通仙乡

四、省级生态县

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创建资料收集、整理,确保通过验收。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局、县公用事业局、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

 

附件:1.四川省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

2.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

3.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市、区建设指标)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1

附件1

四川省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平原区

丘陵区

山区

高原区

环境质量

1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2

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功能区

或环境规划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

污染

防治

3

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60

55

50

45

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50

45

40

35

4

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60

50

40

30

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80

≥70

≥60

5

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100

6

饮食业油烟达标排放率(%)**

≥90

7

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90

8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90

≥85

≥80

≥50

10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

<280(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年)

<3.0(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生态保护与建设

11

使用清洁能源的居民户数比例(%)

≥50

1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人)

≥10

≥10

≥9

≥8

13

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

≥90

≥85

≥80

≥80

14

森林覆盖率(%,高原区考核林草覆盖率)*

≥15

≥40

≥70

≥70

15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

≥50

注:标 “*”指标仅考核乡镇、农场,标“**”指标仅考核涉农街道和以开展旅游为特色的乡镇。

附件2

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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