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集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治评估验收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估验收标准
评估验收工作主要检查 2 个方面,一是“三种类型 5 个问题” 整治情况,二是中央、省委整治规定动作落实情况。任何一个方面达不到标准的,视为整治工作不到位。
(一)“三种类型 5 个问题”验收标准
1.全面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1)深入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县级组织、民政部门会同纪委监委机关、公检法司等对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联审、逐一“过筛子”。(2)排查出有问题村干部全部清理完成, 做好思想教育工作。(3)村干部缺额的按程序及时补齐配强。
2.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渗透和信访、矛盾突出的问题。(1)对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打击,形成震慑效果。(2)对信访矛盾突出的,逐一进行梳理,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出计划有序推进;对不合理诉求,积极做好政策宣讲和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对非法信访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积极宣传信访条例和政策法规,群众的认知度和法律意识得到提高。
调整不胜任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1)逐一建立不胜任不尽职村党组织书记台账。(2)及时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加强对新配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跟踪管理;未配备到位的,列出配备计划,相关工作有专人负责。
(二)整治规定动作验收标准
1.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第一书记驻村措施落实到位,帮扶作用发挥明显,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对矛盾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点村、难点村,镇党委书记直接包,推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3.村党组织书记积极配合做好调研摸底、整治措施制定等工作,抓好“一村一策” 整治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