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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英县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7-30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80| 评论: 0|来自: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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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府办函〔2015〕100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社区管委会,县级各相关部门:

《大英县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

 

 

 

 

大英县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保障广大群众健康权益,维护正常计划生育秩序,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市卫生计生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卫办发〔2015〕145号)精神,结合我县开展打击代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环境,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对开展代孕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行查处。

(二)对开展代孕行为的社会中介机构等进行查处。

(三)对开展代孕宣传和服务的互联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进行清理和查处。

(四)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应用和医疗器械、药品流通、销售情况进行监管。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大英县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我县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卫生计生局局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经信局、县文广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大英县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开展打击代孕行动,建立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制定和实施专项行动方案,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二)成立大英县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负责落实全县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收集和上报相关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协调重大案件督查督办,组织专项行动宣传和集中行动等工作。

四、部门职责

(一)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统一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负责开展对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核查,查处开展代孕的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负责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类精子库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我县联合打击代孕相关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和县文广局负责做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宣传引导,宣传打击代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医学相关知识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三)县综治办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将打击代孕工作纳入基层排查整治内容,推动打击代孕工作有效开展。

(四)县外宣办负责加强对网站的监管,要求网站禁止发布代孕服务的相关信息,清理和屏蔽网站上有关代孕服务的信息。协调县公安局、县经信局等相关部门查处发布代孕服务信息的网站。做好专项行动的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五)县经信局负责配合对县外宣、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对有关代孕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监管。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发布代孕服务相关信息及广告的违法违规网站。

(六)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县卫生计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对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查处。

(七)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动员社区的社会组织和广大居民,形成打击代孕、群防群控工作局面。

(八)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依法查处发布非法代孕广告行为。会同县卫生计生局依法查处开展代孕、买卖卵子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及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营利性医疗机构。

(九)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的生产、流通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禁向无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销售用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专用医疗器械和药品。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部门的专项行动。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7月)。各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建立组织机构和相关工作制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7月—10月)。组织开展大英县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县卫生计生局会同县级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11月)。总结全县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县级各相关部门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打击代孕专项行动的总结报送县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要将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常态化,直至代孕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要对代孕问题严重的辖区和重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打击代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二)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对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面排查,收集线索。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群众举报、网络搜索、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收集代孕线索;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员、计生专干、监督协管员和社区联防等人员的作用,对涉嫌开展代孕的机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进行排查。县卫生计生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825—7825102)。各级各部门要自行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

(四)标本兼治,健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将打击代孕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密切部门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打击代孕的长效工作机制。对行动过程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案件线索要做好协调和移交。

(五)广泛宣传,舆论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利用互联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宣传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增强群众抵制代孕的主动性。

 

附件:大英县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大英县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名    单

 

组  长:苏朝安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刘维国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大春    县综治办主任

        袁  玉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吴雪梅    县文广局副局长

        李代田    县工商质监局副局长

        唐清平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厚春    县经信局副局长

        李  志    县民政局纪检组组长

        何红生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熊济民    县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

        许朝辉    县卫生监督大队大队长

        杨  俊    县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安民侠    县外宣办副主任

        田孝学    县卫生计生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股长

        田基富    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

        赵  淮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廖  勇   县经信局信息化股股长

        邓云龙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民警

        杨德堃    县民政局社事股股长

        田小凤    县工商质监局标准化股股长

        吴红英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药械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杨  勇   县卫生计生局医政中医股股长

        龙艳华    县卫生计生局妇幼健康服务股股长

        陈奇武    县卫生计生局基层指导股股长

        周  俊    县卫生计生局宣教科技股股长

        席靖松    县卫生监督大队副大队长

        陈  洪    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计生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由田孝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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