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民营办、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川民营办〔2019〕9号)要求,全省共有11个市(州)民营办推荐23件、16个市(州)政法委推荐47件、6家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18件参评案例,总共参评案例88件。12月12日,由省民营办、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司法厅、省工商联、川商总会、四川大学法学院、明炬律师事务所的领导和专家担任评委,对案例组织了评审。经评委认真评选,无记名投票,最终评选出了四川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名单如下:
1、绵阳市民营办办理的经开区管委会化解绵阳市科利农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置换遗留问题案;
2、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办理的宜宾市“政、银、企”三方合力共解融资难题案;
3、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办)办理的成都马上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四川蓝剑饮品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
4、省法院办理的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侵犯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案;
5、省检察院办理的西充县凤凰燃气有限公司等八家民营企业涉嫌非法经营案;
6、省司法厅办理的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外来投资企业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
7、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成都汉邦穗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其他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
8、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富银、田启建职务侵占案;
9、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自贡豪大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集体信访案;
10、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办理的成都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基木、斯但珍、潘柏军、王登忠劳务合同纠纷案。
现予公示,公示期七日。
联系电话:028--86789381
四川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民营经济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