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15〕111号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编报“十三五”规划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
通 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十三五”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4〕2477号)和省、市发改部门《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须在8月底前完成遂宁市“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编报计划。为加强统筹,提高项目质量,现就做好我县“十三五”规划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原则
(一)突出科学发展。紧紧围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提高区域经济效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打造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突出产业支撑。根据我县目标定位及区域功能,整合资源“抱团取暖”,按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布局产业,发挥传统产业集聚效应,突出优势产业示范带头作用,打造知名龙头企业,培育本地企业集团。
(三)突出统筹协调。坚持县域经济多元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基础设施建设与重点项目发展齐头并进,区域经济优势项目与社会民生滞后项目齐头并进,新开工建设项目与在建、续建项目齐头并进。
(四)突出政策导向。把准国家发展产业的导向政策,加快推动我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重点项目的实施为载体,继续优化投资结构,保障改善民本民生。
(五)突出合理布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区域发展潜力,科学布局重点项目,突出不同产业园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促进经济功能区有序开发、均衡发展。
二、项目编制范围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中、省确定的资金投向,重点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三农”建设、发展高新技术、完善基础设施、推进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等领域,统筹安排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最直接、最有效、最有力的重大项目。
编制的项目包括:(一)已经国家和省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二)已列入遂宁市“十二五”重大项目规划而尚未实施或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需要政府主导建设或统一布局的项目;(四)对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城乡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五)跨区(县)、协作条件要求高,需要平衡建设效益的项目;(六)已开展前期工作或纳入国家、省批准的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
三、项目编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十三五”既是我县经济转型的关键期,也是我县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凡列入省、市重点建设的项目,在用地审批、资金投入、金融信贷等方面将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编制好我县“十三五”时期的重点建设项目,关系到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认真筛选好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做到不漏报、不虚报,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深入调查研究。要在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科学预测“十三五”时期发展态势,用新思维、新举措应对新常态,“大胆设想,务实求证”,精准编报“多、大、实”(项目个数尽可能多;项目规模尽可能大,原则要求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项目名称、总投资、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必须要实)的重点建设项目。
(三)按时报送汇总。各级各部门要按《大英县“十三五”期间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规范填报编制的重点项目,经各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8月15日前报送县发改局综合规划股(联系电话:7823485)汇总。县政府督查室将对项目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特此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日
附件
大英县“十三五”时期省、市、县
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