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在大英县中海大道1号海洋假日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价格联动机制方案。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1、分档气量的确定。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0-35立方米为第一档,气价仍按现行销售价格执行;36-50立方米为第二档,气价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2的比价;51立方米以上为第三档,气价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5的比价;合表居民生活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与第一档气价保持1:1.1的比价。非居民生活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价格不作调整。
2、阶梯气价各档价格。第一档气价1.83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2.20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2.75元/立方米;合表用户气价2.01元/立方米。
3、计价周期。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月为单位。在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
(二)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是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的要求,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简化价格调整流程。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需要顺价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时,可不再进行价格听证,按照联动工作办法规定进行调整。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参加人:冯彪(县总工会)、顾倩(县消费者协会)、奉凯(朝阳社区)、胡昌轩(朝阳社区)、漆长清(田坝子社区)、刘胜华(花园社区)、唐仁元(胡家坝社区)、王勇(同心路社区)、杨泽平(凉亭社区)、李平(阴家沟社区)、刘志明(基井湾社区)、查志禄(转轮街社区)、漆磊(火车站社区)、陈跃全(唐家湾社区)。
2、申请者参加人:李林生(中石油大英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3、经营者参加人:高勇(中石油大英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何斌(中石油大英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刘俊(中石油大英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4、专家学者参加人:李欣(县法制办)、钟灵知(县住建局)。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团体参加人:代辉(县人大代表)、杨先平(县政协委员)、刘丽莉(民政局)、刘厚春(县经信局)、邓春光(县公安局)、彭勇(县社保局)、刘其平(县安监局)、何汉林(县司法援助中心)、余开海(县教育局)。
四、听证人名单
县发改局陈立国、刘尹恩、何晓丽、刘志。
2015年11月10日